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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公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元股权”)于2009年8月18日在上海注册成立,是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28,简称“国元证券”)专业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1号3层B区

    法定代表人:陈家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业务范围:使用自有资金或者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者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制度建设:

    作为独立法人机构,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从成立之初,就遵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国元证券在人员、机构、财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等方面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机制、投资决策机制和合规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充实、完善,并严格遵照执行,以规范业务运作,防范业务风险和利益冲突。公司的主要制度包括: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暂行)》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暂行)》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回避制度》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调拨管理制度(暂行)》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防范与母公司利益冲突制度》

    公司各项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投资流程、投资标准及投资比例限制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投资流程、投资标准及投资比例限制有如下要求:

    1、投资业务流程分为四个主要阶段:项目遴选与决策审批、项目实施与经营管理、投资回收与股权转让、项目绩效评估等环节。

    2、现阶段项目公司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行业且连续盈利,具备技术、资源、市场、人才等方面的独特发展优势,基本符合上市要求并重点关注具有竞争性和成长前景的行业或产业。

    3、投资项目的阶段配置:根据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投资企业在时机把握上重点关注企业的成长期和扩张期阶段,适度关注成熟期企业。

    二、投资决策风险控制

    根据《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做出如下制度安排:

    1、为了降低决策失误的风险,投资决策采用集体决策机制。项目立项、投资决策和退出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集体决策。

    2、对于单项投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项目,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方可进行投资;对于单项投资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项目,还须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投资。

    3、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在表决的基础上形成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委员名单和投票记录。所有参会委员均应在审核结论上签名。

    4、若投资项目成功上市,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证券市场公开减持所持股份。股份的出售、转让或减持方案由相关项目经理拟定,经项目投资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

    三、公司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根据《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在日常运作中需遵守以下风险管理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风险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以有效地控制风险,确保直接投资业务各项工作合法运行。

    2、完整性原则:内部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全部流程和操作环节,渗透直接投资业务各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根据不同的岗位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以达到全面管理和约束作用。

    3、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必须严谨、科学,以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同时,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适应性,从而使内部风险管理制度更有针对性,并落到实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还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适时调整,以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

    4、审慎性原则: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审慎经营,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

    5、独立性原则: 内部风险管理要求必须科学设置职能部门和各重要岗位,并对不同岗位、不同权限的人员实行职责分离,使其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四、公司的独立性

    1、业务独立:公司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股权投资及证监会允许的其他业务。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和独立的决策体系,业务独立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资产独立: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股东占用公司资产和资金的情形。

    3、人员独立:公司除董事、监事可为证券公司兼职人员外,其他所有员工均专职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上完全独立,拥有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独立的组织架构。

    4、决策独立: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研究总监、投资总监、部分专家委员组成,负责项目投资立项审批、限定金额以下单一项目审批以及项目退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共六名,其中五名均为直投子公司专职人员,有效保证了公司投资决策的独立性,决策中绝对不以有投行承销作为投资前提,对所有拟投资项目均独立进行尽职调查,以控制投资风险。

    5、财务独立: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均专职工作。公司独立在银行开立账户,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股东任意占用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股东混合纳税情况。

    6、机构独立:公司拥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董事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等机构独立运作,办公场所与国元证券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防范公司与关联关系人之间利益冲突

    根据《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和《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司对防范与关联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做出如下制度安排:

    1、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3、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审议。

    4、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审核:(1)持有目标公司股份的;(2)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六、防范公司与母公司相关部门和业务的利益冲突

    根据《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和《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对防范与母公司相关部门和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做出如下制度安排:

    1、国元直投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运营,独立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2、公司董事会在股东授权范围内决定关联交易事项,在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董事会应当确定关联交, 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3、公司严格遵守母公司有关防范直, 投, , 业务利, 益冲突的管理办, 法及, , 相关, , 规定,确保直接投资业务的独立性,遵守信息隔离规定。

4、公司定期向母公司报告合规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接受母公司对公司财务状况、合规状况、风险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全面检查,并根据监管要求,由母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报送检查评估报告。

    七、员工道德风险控制

    公司注重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员工的职业操守和素质,要求员工维护公司利益、勤勉尽职、严守商业机密、诚实信用、守法合规。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防范与母公司利益冲突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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